舊照露餡? 彰化永靖前郷長和主秘涉光電開發弊案被收押
彰化縣永靖鄉公所一張舊照片,暗藏借用公墓遷葬整地計畫,偷渡設置太陽能光電發電系統工程,全案經檢調發動搜索,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到案說明,現任縣議員的詹姓前鄉長、林姓前主秘涉犯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被檢察官諭知當庭逮捕,今(5)日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
最高檢察署執行「靖平專案」揪綠蟑螂,彰化地檢署今年8月底發動第一波行動,指揮偵辦彰化縣竹塘鄉、雲林縣二崙鄉的鄉長及代表會主席等人涉犯綠能貪瀆犯罪,本(10)月4日第二波行動搜索彰化縣永靖鄉,前鄉長、前主秘也是因綠能開發案觸法。
據了解,永靖鄉公所出租第六公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引起周邊居民去年一再到鄉公所抗議,現任鄉長魏碩衛拿出2020年10月11日,鄉公所拍攝的「第六公墓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暨遷葬整地計畫標售案典禮」照片,多名鄉代均稱被邀請到場參加典禮,鄉公所人員忽然拿出紅布條,才知是公墓上開發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的典禮。
彰化地檢署今指出,彰檢肅貪專組檢察官陳鼎文,偵辦彰化縣詹姓縣議員擔任某鄉鄉長時期,與鄉公所林姓前主秘共同勾結開發業者,涉嫌護航某廠商的綠能不法貪瀆案件,在昨(4)日上午指揮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航業調查處及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發動搜索5處,並通知涉案被告及證人共19人到案說明,經彰檢7名檢察官複訊其中16人,部分人被諭知10萬元至40萬元具保。
詹姓縣議員、林姓前主秘涉嫌違反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貪汙治罪條例之收受賄賂等罪嫌重大,檢察官認有相當理由有逃亡、湮滅、偽造、變造證據或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非予羈押禁見,顯難進行追訴、審判,在諭知當庭逮捕後,今向彰化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法院審理後均裁定羈押禁見。
彰檢呼籲,如有涉犯貪瀆不法的廠商、公務員及民意代表應勇於自首,儘速檢舉他人不法犯行,檢察機關可依證人保護法的相關規定做好身分保密,若轉為汙點證人,並可減輕或免除其刑,可使自身免於身陷囹圄,且能保障能源產業的健全發展及維護國家重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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