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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拿汽油噴鄰居...七旬男擅自爬上對家屋頂 法院判拘役30日
彰化縣詹姓男子與謝姓男子比鄰居住卻交惡,詹男去年4月拿裝有汽油的噴槍向謝男父子噴灑汽油,11月兩度從自家頂樓架設梯子爬越到謝男家頂樓搭蓋的鐵皮屋頂,被謝男提告。彰化地方法院審結,依無故侵入住宅罪判處詹男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詹男(72歲)與謝男為鄰居,兩人素有嫌隙,詹男去年4月曾拿裝有汽油的噴槍朝謝男及謝男8歲孩子噴灑汽油,彰化地院以殺人未遂罪,一審判處詹男有期徒刑8年,上訴中。詹男11月凌晨兩點,未徵得謝男同意,兩度從自家頂樓架設梯子爬越到謝男住家頂樓搭蓋的鐵皮屋頂,第二次爬上去時停留1小時才爬下梯子後離去。
謝男從監視錄影畫面發現詹男爬到自家屋頂,生氣提告。詹男接受偵訊時坦承架設梯子爬到謝男住處頂樓的加蓋鐵皮屋屋頂,但矢口否認有何無故侵入住宅的犯行,辯稱「我是要巡視水塔漏水、量測我自己要加蓋鐵皮屋的長度。」
彰化地院勘驗監視錄影畫面,認為難想像詹男會在夜深人靜且光線不足的狀況巡視水塔或量測欲加蓋的鐵皮屋長度,所以被告辯論顯不可採。彰化地院審酌詹男未經所有權人同意而侵入其住宅頂樓,並爬上加蓋的鐵皮屋屋頂,所為殊值非議;詹男犯後否認犯行,態度不佳,兼衡入監前從事鐵工等一切生活情狀,量處拘役30天,並諭知易科罰金的折算標準,以示懲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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