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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長外遇女董事…驗孕棒照露餡尪坦承仍藕斷絲連 法院判小三賠40萬
新竹張姓董事長與公司吳姓女董事發展不倫戀,張妻發現2人對話曖昧,吳女還傳送驗孕棒照片,逼問下張男坦承2人發生過性行為。為求妻子原諒,張男簽下500萬承諾書,但事後2人仍藕斷絲連,張妻憤而對小三求償80萬,新竹地院判准40萬。
張妻控訴,她與張男2007年結婚,小三吳女與她丈夫原為同事,並在2020年間共同設立公司。吳女明知張男已婚,卻仍藉機發展婚外情。去年2月她發現二人間有曖昧訊息,進而詢問丈夫,張男坦承2人曾在汽車旅館發生過2次性行為。
張妻指控,丈夫承諾不再與吳女有不正常男女關係,並簽署切結書承諾給付500萬元,以示其回歸家庭的決心。然而,丈夫並未履行承諾,2人也於今年1月離婚。張女認為是吳女導致她婚姻破裂、侵害配偶權,害她受有極大的精神痛苦,憤而求償80萬。
吳女反駁,張男性格外向,習慣與朋友開玩笑並使用不正經話語,訊息中使用看似表達曖昧情愫的語句「只是習慣」,並無特殊含義,她基於對上司的職場禮儀,以及避免合作上尷尬,多以敷衍、應和方式帶過,並無特殊情感。
法官審理,發現2人會無端相互傳送「想你」等文字,私下更以「老公」、「老婆」互稱,且訊息傳送頻繁。張男還傳送:「下午妳弟走妳就是我的」,吳女也曾傳送驗孕棒影像給張男,足見2人關係已逾越一般同事或異性朋友交往通常範圍,加上張男自述與吳女在一起1年多,並發生2次性行為,最後判吳女需賠償元配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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