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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親媽冒充獸醫…謊稱治療貓、買貓血A逾26萬 被判1年5月徒刑
彰化縣沈姓女子自稱有獸醫施執照,在寵物店工作時謊稱要租借點滴架、送貓去結紮、買貓血,要雇主陸續匯款達26萬多元支付費用,被發現後提告,彰化地方法院依業務侵占、詐欺取財等罪判處沈女有期徒刑1年5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沈女大學肄業卻自稱有獸醫師執照,去年9月起在某寵物店工作,11月間對買貓的顧客開價8萬5千元,稱寵物店不方便收現金,當場收取4萬5千元並納為己有,卻對雇主說要等貓做完絕育手術,由動物醫院代收尾款4萬元,結果12月初雇主聯繫顧客才知沈女私吞公款,並發現多筆帳款都流向沈女帳戶,氣得提告。
沈女不只A走顧客買貓的8萬5千元,還謊稱送貓去動物醫院治療、租滴點架、賠償基隆某貓舍損壞、買貓飼料、送貓去結紮、分向兩家動物醫院買4次貓血,及她借支薪資去獸醫師工會上課,累積10次費用合計26萬6500元。
沈女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她利用任職寵物店的機會,將持有客戶的交易款項侵占入己,又編造各種理由向雇主申請或預支款項,造成雇主財產法益受害;但念其犯後坦承犯行,經彰化法方法院排定調解,與雇主未能達成調解合意;兼衡沈女離婚,需撫養兩個未成年小孩,目前在動物醫院打工,月收入約3萬元,等一切情狀,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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