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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達電去年遭竊近萬顆IC半導體晶片 內賊工程師賠錢獲緩刑
新北市林姓男子為解決債務問題,去年間任職台達電子平鎮廠工程師時,趁著值夜班的機會,3度行竊9980顆IC半導體晶片變賣,法院審理期間林男與台達電調解成功,將自下月起分期賠償140萬元,桃園地院審結,將他依竊盜罪判處徒刑1年5月,緩刑3年。
至於林男去年2至9月間,冒前同事之名,9度潛回前東家廣達電腦進入治具室,得手923萬餘元的CPU及記憶體變賣一案,地院仍在審理中。
犯罪事實指出,30歲林男前為台達電子工業公司平鎮廠工程師,為解決積欠的債務,分別於2023年9月5、21日及10月17日晚間某時,利用值夜班、倉庫管理人員均下班之際,侵入倉庫開啟台達電公司放置「IC半導體晶片」的防潮櫃,分別竊取900至4000顆不等的「TMS320F28377DPTPT」等5種型號總計9980顆晶片,放入個人包包內下班後攜出,然後轉賣給不知情的徐姓男子,後因台達電清查發現短少,經內部調查發現是林男所為,報警提告。
檢警偵查及法院審理時,林男均坦承犯行,承認將偷得的5種型號9980顆IC半導體晶片以59萬3000元出售,法官認為林男說詞與卷內事證相符,犯行可供認定。
法官審酌,被告林男所為不當,應予懲處,念在他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他的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情節、告訴人台達電所受損失非輕,但被告已與告訴人公司成立調解,允諾分期賠償等情狀,量處適當之刑。
法官說明,被告林男未曾受有期徒刑宣告,且與台達電子公司成立調解,允諾分期賠償,足認有悔意,諭知緩刑3年,並命被告應自今年10月起,共計29期,分期賠償台達電公司140萬元,若林男違反賠償負擔,檢察官得向法院聲請撤銷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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