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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人頭帳戶洗錢 林姿妙哽咽喊「為兒女讀書借錢」
宜蘭縣長林姿妙涉貪案昨天再次開庭,審理林涉嫌將支票存入人頭帳戶,犯特殊洗錢罪的部分,法官傳喚證人詰問。其中謝姓證人說,林丈夫去世後為了支付子女讀書的費用才向她借錢,再開支票還款。林哽咽表示,1994年她丈夫林明正過世時她才40多歲,當時大女兒林羿伶上大學,3個兒子念書也都需要錢,她實在沒辦法才和老同學借錢,卻被冤枉洗錢,真的很難過。
林姿妙涉貪案庭期已排到10月底,據了解,9月共有4場審理庭,10月進入言詞辯論,預計10月底辯論終結,今年底前可能宣判。林案分2部分,一是涉嫌指示縣府官員違法認定羅東1558地號符合農地農用,使地主免課112萬元土地增值稅,換取免費競選總部用地使用;第二部分是擔任羅東鎮長與宜蘭縣長期間,涉嫌7844萬9000元財產來源不明,利用人頭帳戶洗錢。
宜蘭地院昨就第二部分喚林姿妙等人,交互詰問3名疑似成為林人頭帳戶的證人,其中謝姓女子是林初中同學,林直到2019年間陸續將31張支票共730萬元存入謝的帳戶。謝說,林姿妙丈夫剛去世又負債,無現金供孩子讀書,向她借錢周轉;林打電話確認借款,謝將存摺等文件交給助理張桂綾到銀行領錢,領完再將存摺還給謝,支票由銀行代存,林事後兌現支票還款。
辯方律師詰問是否有記帳,謝女表示有借錢就請對方開等額支票,「很清楚」,其他人向她借錢也循相同模式;檢方反詰問為何不自行處理,卻把存摺等重要文件交給張桂綾?謝說,工作真的很忙,而且她和林姿妙認識已久,信賴關係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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