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子佼持47名未成年性影像案檢、辯爭執證據 開庭拖了47分鐘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涉案後承認犯罪又改口不認罪,辯護律師另爭執檢警蒐證無證據能力;台北地院今天下午傳喚黃出庭行準備程序,但庭審拖延,超出表訂時間47分鐘。
法官本來排定今天下午2時30分準時開庭,並預留30分鐘給檢、辯雙方對證據表示意見,不過,檢、辯對證據認知不同,法庭內多有爭執,下午3時47分庭審結束時,超出表訂時間47分鐘,後面庭期也受拖累,黃子佼出庭前後,都不發一語。
事實上,黃子佼曾認罪,檢察官第一次偵辦時,處分黃緩起訴,條件是繳公庫緩起訴處分金120萬元、寫至少1200字悔過書,期間2年;檢方依職權再議,台灣高檢署發回重查,檢方將黃起訴。
兒少性影像案移審法院後,黃子佼更換蕭棋云律師為他辯護,訴訟策略「大轉彎」,黃除否認犯罪以及在新、舊法適用上為抗辯外,同時質疑檢警搜索查扣性影像證物的證據能力,要求偵查檢察官說明取證方法為何。
法院先後在今年7月15日、8月12日、8月20日三次開庭,檢、辯對卷內證據得否在法庭攻防意見不同,律師主張檢方應證實證據有證據能力,才願進一步表示意見,造成簡易案件一直停留在準備庭階段,黃子佼也須密集出庭。
台北地檢署今年5月指控,黃子佼持有7部、7名未成年人的性影像,檢警再擴大清查,查到更多犯罪事實,今年7月以「本案被告所持有附件所示未成年女子性影像,核與前案持有之未成年女子性影像,均係本於單一持有行為, 本案與前案具有法律上一罪之關聯,為前案起訴效力所及,爰請併案審理」向法院聲請併辦。
檢方聲請併案審理的範圍,即黃子佼另持有41部兒少性影像,不過,其中2部影像是「同一人」,計併案部分有40名被害人,連同原起訴部分7名被害人,黃子佼共涉持有47名未成年人的性影像。
黃子佼2023年遭民眾告發涉嫌性侵害未成年少女,檢警查辦,2023年8月4日對黃搜索、約談,在黃住處查扣他的隨身硬碟中藏有成年、未成年女子的大量性影片。
檢警調查,黃子佼的影片來源是全台最大情色網站「創意私房論壇」,他在2013年2月加入成為會員,2017年8月到2023年7月在論壇購買性影像,存放在未加密的隨身硬碟;依起訴書指,黃2023年2月17日起,以行動硬碟儲存未成年女子裸露胸部或陰部從事接觸性器官或性交的性影像,涉及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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