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石育恩與詐團律師鄭鴻威一起買房 北檢今依洗錢、洩密起訴3人
律師鄭鴻威等人涉洩密給詐團遭起訴,檢察官查出,鄭鴻威把一筆現金放置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洗錢防制法、刑法之洩密等罪,追加起訴石育恩、鄭鴻威及律師楊濟宇等3人。
全案源於,2023年間,鄭鴻威加入男子連柏瑋為首的「銀河車隊——美國」詐欺集團,與署名律師涉嫌利用陪偵機會,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首腦,檢方於5月13日偵結律師洩密案並起訴18名律師及助理。
開庭時,檢方根據卷證資料指控,鄭鴻威曾把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辦公室內,鄭鴻威若交保將會影響後續查緝。檢方偵辦律師洩密案時,獲悉石育恩與鄭鴻威間有聯繫,今年3月間廉政署報請北檢指揮,分案偵辦。
鄭鴻威開庭回應,他跟石育恩是老朋友,石想買房,請石幫忙找認識的代銷及建商,需要一筆工程款,才會給石一筆現金,與本案無關。橋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於16日,對石育恩所涉爭議行為做出決議,建請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檢方查出,鄭鴻威擔任連柏瑋集團軍師,收受報酬來源多元,連柏瑋於去年8月後,會以虛擬貨幣方式支付報酬。石育恩、楊濟宇明知鄭鴻威收受現金報酬,得預見鄭鴻威收取的大額款項恐包括犯罪所得,石育恩於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間,仍向鄭宏威邀約一起投資高雄一起建案,雙方約定由鄭鴻威出具頭期款330萬元後,由石育恩以公務員身分向銀行貸款,支付尾款。
檢方指出,鄭鴻威於去年12月底至今年1月間,在台南市某處交付80萬元現金頭期款,再於今年1月29日委由楊濟宇將剩下的250萬元現金攜帶至橋頭地院的停車場,交付給石,由石放在辦公室代為保管,預計其後與房仲接洽時支付。
檢方於5月18日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執行搜索石育恩於橋頭地院辦公室及宿舍,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等罪嫌,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鄭鴻威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濟宇、鄭鴻威胞姊鄭彧歆等3人,訊後諭知石育恩80萬交保、楊濟宇40萬交保、鄭彧歆請回。
檢方認定,鄭鴻威、石育恩及楊濟宇所為,涉犯洗錢防制法之一般洗錢罪;鄭鴻威、楊濟宇另涉犯刑法之非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之秘密罪,今依法追加起訴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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