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印刷大廠稱「環保理念」 10年卻短報1.2億空汙費
台中層層包裝公司從事凹版硬刷排放甲苯、丁酮等汙染,劉姓總經理為規避成本,10年來指示員工短報高達1億2344萬元空汙費;法院認定劉等短報費用,但因台中環保局未實質查核,認定劉僅構成詐欺未遂,考量公司也有補繳計畫,判劉男1年10月,緩刑5年,層層公司判罰金500萬元,可上訴。
台中地檢訴指出,劉男(75歲)和其兒子(45歲)擔任總經理、副總,公司從事凹版印刷製程產生甲苯、丁酮、揮發性有機物及氮氧化物、硫氧化物及粒狀汙染物,並領有台中市環保局的固定汙染源操作許可證,每年應依排放量規定繳納空汙費。
檢方查,劉男為減少空汙費支出,2012年4月起指示蔡姓課長以許可證上排放量的原物料使用量為上限做每季申報,自2012年4月起短報空汙費至少39次,每筆從75萬元增加至2、300萬元,2021年4月甚至一次就短報505萬元,至2021年10月一共短報高達1億2433萬多元的空汙費。
檢方認為,蔡姓課長是專職申報人員,仍故意短報實際使用量,上呈給張姓女經理、林姓經理後,再上交給劉姓總經理、副總,依詐欺、空汙法等起訴5人,並對劉姓父子求刑4年、2年,公司罰金1000萬元。
檢方也批,層層公司凹版印刷產出甲苯、丁酮及氮氧與硫氧化物,恐影響神經中樞、傷腎或引發鼻子喉嚨眼睛刺激,直接排放長期影響台中地區生態、威脅民眾健康,痛批層層公司貪圖經濟效益、罔顧社會責任,將環境成本外部化,短報長達10年,更與公司所稱「環保理念」背道而馳。
台中地院審理時,劉男、蔡男坦承短報空汙費,但矢口否認詐欺,劉辯稱他自始都按水性製程許可證申報,是因為法律不了解而短報,公司致力環保製程改善拿到專利,花費甚巨,沒有詐欺犯意,張女則說沒有實際決策權,只是走形式流程。
法院認為台中市環保局處理空汙費徵收程序時,未能依空氣汙染防防制費收費辦法查核檢測、重新核算及補繳的實質審查流程,認定劉等應構成詐欺未遂,依詐欺未遂等罪判劉、蔡及張1年6月至1年10月不等,均緩刑5年,層層公司判罰金500萬元,另劉姓副總、林姓經理無實際參與,均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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