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餵到吐奶卻去睡午覺…釀男嬰嗆死 保母賠180萬換緩刑
台中陳姓保母照顧未足月大男嬰時,多餵超過固定量的60毫升奶水釀男嬰吐奶,她午覺醒來才驚覺男嬰癱軟發紫,送醫仍因嗆奶死亡,陳起初否認辯稱「該做的都有做」法院一審依過失致死罪判10月,她上訴改口坦承,答應賠對方父母180萬元獲和解,二審撤銷改判8月,緩刑5年,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陳女2022年5月7日起受託照顧男嬰,同月24日下午2點半餵完奶,她認為男嬰有尋乳反應繼續餵30毫升,但對方喝完就嘔吐,陳3點再度認定嬰兒有尋乳反應,又餵了30毫升,已經超過平時喝的奶量且曾嘔吐,她卻未注意反而跟著嬰兒一起午睡。
男嬰睡到一半溢奶、嗆奶,陳女5點多醒來才發現他癱軟、皮膚發紫,送醫搶救當天就死亡。台中地院一審時,陳女否認過失,辯稱在寶寶喝完奶20、30分鐘會特別注意,認為自己已盡力照顧,還說「我該做的都有做。」
一審依法醫相驗結果,男嬰是溢奶嗆奶、呼吸窘迫致死,且男嬰母親曾質疑陳女餵食奶水過量、沒定時餵奶,陳女也清楚男嬰有嘔吐情形。
一審認為,陳女受過專業訓練,應時刻緊盯男嬰因和先前餵食不同奶水後情況, 陳也清楚男嬰每天吐奶多達1、2次,卻疏於未注意,在男嬰已連日吐奶,當天餵奶後吐奶卻又再度餵奶,奶水量也超過通常飲用量,最後直接去睡覺才導致男嬰嗆奶死亡,過失甚明,依過失致死罪判她10月徒刑。
陳女不服上訴,並改口認罪,請求減刑、宣告緩刑。台中高分院二審查,陳女上訴後坦承,並答應賠償男嬰父母180萬元,也先給付40萬元達成和解,認為她有悔意,撤銷改判她8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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