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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收中資做「侯康超車假民調」 記者、前教授判8月、4月

指傳媒記者林獻元涉嫌受中共福建省委員會指示、資助,找靜宜大學退休教授蘇雲華趁年初總統大選前做10波假民調,包括「侯康配首度超越賴蕭配」但實際毫無訪查或擅自在侯康支持度灌水,檢方依違反反滲透法起訴2人;台中地院今依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公司法判林8月、蘇4月,可上訴。

台中地院今上午宣判,依違反公司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90條第1項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各判林獻元3月、6月,應執行8月,均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2年,另依共同犯總統副總統選罷法第90條第1項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判蘇雲華4月,得易科罰金,褫奪公權1年。

全案經台中地檢署檢察官吳昇峰偵辦,經查林獻元(52歲)曾任台灣華報、指動傳媒記者,他因進修認識蘇雲華(62歲),林2023年4月20日受中共福建省下直屬的官媒邀約、招待,再找蘇一同赴廈門旅遊。

林回台後為方便以網路媒體名義,在台發布民調結果以取信中共官媒,以30萬元成立「指動新公司」、網路新聞平台「元丰傳媒」。

林並和蘇約定,以每波民調15萬元,一共10波,完成後會給他150萬元等酬勞,委託蘇2023年10月11日至2024年1月3日,預計發布10波「2024年中華民國總統大選民意調查」,為規避調查雙方還虛偽簽立「本合作為無償進行」,以及150萬元借據,佯稱林向蘇借款150萬元。

但檢方查出,蘇雲華不但沒有電訪、親自訪問,僅在各地火車站隨機拍照,或以面訪1人代表10多人甚至150人,佯稱有實際製作民調,並將6次假民調交由林在指傳媒、元丰傳媒及藍雀新傳媒網站發布,企圖誤導選民判斷,暗示藍綠選情緊繃、泛藍應棄保柯文哲等。

檢方發現,林拿假民調為方便向中共請款,自行將侯友宜支持度從21.00%調高至22.50%,並將賴清德支持度從28.22%,調降至26.72%,使賴侯2人支持度差距所小3%再發布至網媒。

此外,林獻元去年12月9日再將該民調侯康配支持度自30.33%調高至31.33%,並以通訊軟體傳給中共國台辦新聞局局長暨發言人陳斌華,陳也回「收到。」檢方統計,林至少收到中共匯款13萬元人民幣,而林曾答應10波民調完成後將給付蘇150萬元台幣,未料發布第9波時就遭查獲。

檢方痛批,林獻元、蘇雲華身為記者、前副教授,在社會有一定地位,林卻受滲透指示助長假新聞、假消息流竄,顛覆自由言論根基、危害民主選舉,依違反反滲透法、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起訴2人向法院求重刑。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台中司法大厦。記者曾健祐/攝影

中共 民調 選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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