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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侵占公款2106萬 沃草公司前執行長林祖儀遭起訴
沃草有限公司前執行長林祖儀在職期間,涉嫌侵占沃草公司公款約2106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今偵結,依涉犯嫌刑法之業務侵占及背信等罪起訴林祖儀,另依偽造文書等罪起訴吳姓前員工,考量吳女於偵查中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宣告緩刑。
檢方指出,林祖儀於2015年6月16日至2020年10月15日擔任沃草公司執行長,沃草公司未設置董事會,實質股東僅有「米迪企業有限公司」,林祖儀基於侵占犯意,陸續將沃草公司帳戶內的款項,匯款給好滴公司或他名下帳戶,好滴公司再開立不實發票給沃草公司,侵占約2106萬元。
檢方也查出,吳女於2020年9月的股東會議事錄上,偽造米迪公司代表人徐元春的簽名,不實記載徐有出席並同意授權林祖儀以沃草公司名義向銀行借款400萬元。
檢方認定,林祖儀涉犯嫌刑法之業務侵占及背信等罪,吳女則涉犯偽造文書等罪,今依法提起公訴,另考量吳女於偵查中坦承犯行,建請法院宣告緩刑,以勵自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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