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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職後神隱…高虹安一審重判 律師15日提上訴
新竹市長高虹安因助理費涉貪一審被判7年4月停職中,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高虹安今透過親近人士,在近期成立媒體群組發出聲明:「今天是提出聲明上訴狀的最後一天,高虹安已委由律師向法院提出聲明上訴狀,感謝各界關心」,高8月15日已委請律師向台灣高等法院提起上訴。
高虹安任職立法委員期間,涉嫌浮報公費助理加班費、酬金等,被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以及刑法「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2罪,一審判刑7年4月,褫奪公權4年。
檢察官起訴時,認定高虹安等人涉詐領的金額為46萬餘元,但法官認定的金額共12萬3128元,其中高虹安涉及的不法所得,未扣案金額共11萬6514元將全數沒收。
高虹安當天不但立刻停止市長職務,當天下午也離開市府,接著由副市長邱臣遠代理,內政部也依法停薪。今天(19日)是提出聲明上訴狀的最後一天,高虹安已委請律師壓線向法院提出聲明上訴狀。
不過,高虹安何時提出上訴,上訴理由是什麼?發佈此訊息的聯繫者也表示所獲資訊不多,只能代替高虹安提出簡短說明,而高虹安在宣判日當天神隱、不受訪,僅在臉書發布回應影片中提及,會向高等法院提出上訴及爭取清白訴求。
高虹安在一審宣判後幾乎人間蒸發,不但未出現在任何公開場合或活動,臉書、IG幾乎停止更新,市長室幕僚也未了解高虹安私人行程。據了解,高虹安新竹市的租屋處仍繼續承租,應未離開新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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