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陳俊宇前助理競選期間「偽造地檢署圖卡」遭起訴 陳:尊重司法
宜蘭29歲楊姓男子是民進黨立法委員陳俊宇擔任議員期間的助理,涉嫌在立委競選期間,製作冒名宜蘭地檢署的假訊息圖卡,由24歲李姓女子轉傳到LINE群組;宜檢日前依違反選罷法、偽造公文書等罪起訴楊、李。陳俊宇回應,不了解此事,尊重司法程序,靜待結果。
起訴書指出,楊男在陳俊宇競選立委期間擔任輔選工作人員,今年1月初用繪圖軟體製作圖卡,稱「抓到賄選、宜蘭縣溪南,某民代助理涉嫌買票,目前正接受調查,圖片:宜蘭地檢署」,傳給同為輔選人員的李姓女子,李1月9日再用2支LINE假帳號轉傳到「宜蘭縣鄉鎮市報報」、「宜蘭好事連連」等20到30個群組。
地檢署收到消息後證實是假訊息,立案調查,先追到拉假帳號入群的民進黨部葉姓女子、陳俊宇臨時助理游姓女子;葉、游均表示,去年底曾將手機借予他人幫忙加群組,應是那時拉假帳號入群,但她們對假圖卡全不知情,該圖卡也沒有經過競總審核。檢方訊後請回,日前對葉、游處以不起訴。
檢方持續透過電信資料追查,2月初楊男、李女主動投案,訊後各以5萬元交保。楊男承認製作圖卡,辯稱只是要做「杜絕賄選圖卡」嚇阻賄選,非指特定人士,也沒有想要讓李女轉傳到其他群組;李女承認轉傳,辯稱是想讓買票者警惕收手,和楊討論時以為這些圖卡可以發布,不知道是冒名違法。
檢方認為,楊、李明知當時地檢署沒有偵辦溪南民代助理賄選案,仍以地檢署名義發布不實圖卡,不僅造成選民質疑黃琤婷團隊,足以妨害投票的正確性,也讓民眾誤信不實圖卡是由地檢署製作,依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刑法偽造公文書罪起訴。
另外陳俊宇、黃琤婷選前曾互告,陳控黃琤婷、國民黨團書記長林義剛競選期間設置抹黑廣告,違反公職人員選罷法;黃控陳俊宇、團隊成員黃惠慈開記者會惡意攻擊,涉犯妨害名譽。2案地檢署均已偵結,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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