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情報員定居大陸 軍情局上校A走3年慰問金貪汙起訴
軍情局一名去年初剛退伍的劉姓上校,2014到2016年間負責每年「被難」人員春節慰問,卻利用其中一名朱姓老情報員早已定居對岸,趁機A走3年共3萬元的慰問金;另將與妻小在國內旅遊的費用24137元,以前往各地發放慰問金名義申報差旅費核銷。新北地檢署依涉犯貪汙侵占公有財物及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將劉男起訴,但考量其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建請法院減刑輕判。
所謂的「被難人員」,是指情報員原於敵後或外國從事情報工作,因而遭逮捕、關押,甚至接受審判後入獄,飽受折磨多年。軍情局為了照顧這些忠貞愛國,拒絕背叛國家的情報員們,於是依「敵後被難人員善後處理作業程序」,每年春節都會編列慰問金,由專人親自前往發放致意。
涉案的劉姓上校歷任軍情局特情官、中校特參官、上校組長及副處長,負責國會聯絡、被難陳情及照顧業務。不料他2014年1月間,前往高雄市左營慰勞一名朱姓前情報員時,得知朱男已長期定居在中國大陸未返台,於是A走朱男當年慰問金1萬元,事後再偽造朱男簽名的領款收據核銷,並填寫不實的訪晤紀錄。之後2015、2106年,劉男也同樣如法炮製,合計侵占3萬元慰問金。
此外,劉男又利用自己全台四處發放慰問金的職務之便,佯裝2013年1月26、27日、同年1月28至31日、同年2月2 至4日與不同同事前往台東、高雄、台中、花蓮、嘉義等地出差的假象,實則是將與不知情的妻子外出遊玩的交通、住宿費用,交由承辦人員以國內出差旅費報支,中飽私囊24137元。
檢廉另查出,劉男與另名劉姓女中校,2016年12月清查保管檔案卷宗時,發覺劉男2008年10月9日製作,經審核為國家機密等級的「立法委員涂醒哲於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對本局質詢辦覆情形」簽呈及「97年10月13日國報情六字第OOOOO」號函稿共7頁,只剩電子檔案但正本遺失。2人於是共議先由電子檔印出公文,再一路偽造所有長官、同仁及機關用印試圖亡羊補牢,此部分也遭檢方依刑法偽造印文罪一併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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