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手術住院對護理師伸鹹豬手 嘉院從重判1年
嘉義縣林姓男子被控1月間手術住院時,對照護的護理師伸鹹豬手;嘉義地院認為要從重科刑,讓社會大眾警惕不可對就近照顧的護理人員有犯罪行為,判處有期徒刑1年;可上訴。
嘉義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林男於今年1月間手術後在病房療養,負責照護的護理師進入病房分藥後,準備推工作車往外走,當時被林男叫住,隨後林男就從後環抱住護理師,並用手隔著衣物撫摸護理師胸部,且以下體觸碰護理師屁股。
嘉院表示,被病患突如其來舉動驚嚇到的護理師,一直用力掙脫,因林男身材高大力氣也大,一時掙脫不了,後來護理師說「這樣很不舒服」,才掙脫林男的環抱,並跑到護理站向其他護理師及護理長哭訴遭遇。
醫院報警,警方依強制猥褻罪嫌移送法辦,嘉義地檢署依法起訴。
嘉院指出,林男否認犯行並辯稱,當時在養病,因開刀部位在腹部,大都躺在床上,連起床都很慢,否則縫合處傷口會裂開,當時護理師到病房分藥後就離開了,完全沒有碰到護理師。
嘉院表示,經證人描述受害護理師驚恐情景,為受侵害被害人常有的合理反應,以及護理師不可能刻意誣陷不相識的病患,而杜撰受害情節。
法官認為林男目無法紀,任意踐踏護理師性自主決定權,造成護理師不快情緒及心理恐懼,已嚴重損害其身心健康,且犯後始終藉詞卸責,否認犯行,毫無悔意。
法官並考量有從重量刑必要,以向社會大眾宣示醫療、護理人員於執行業務時,是在維護生命、照料病患,具有極高價值,因此,對執行醫療、護理業務時的犯罪行為,法院必定會予以從重科刑,以嚇阻可能的同類犯行,並使社會大眾知所警惕,不可利用護理人員就近照顧之便,而進行猥褻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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