蹭日本珍珠熱27噸過期粉圓銷日本 知名冷凍廠被判刑
日本近年掀起珍珠奶茶熱潮,屏東縣九如鄉櫻馫興業股份有限公司,卻涉嫌將過期粉圓出口至日本,獲利至少318萬元,高雄地院審理後,櫻馫興業被科罰金60萬元,犯罪所得318萬元沒收,該公司呂姓負責人,則依食安法判刑8月。該工廠也在搜索後,結束營業並拍賣。
日本近年掀起珍珠奶茶熱潮,櫻馫呂姓負責人看中日本珍珠茶飲市場,2019年起開始代工生產珍珠粉圓半成品,呂男先向上游廠商訂購珍珠粉圓原料,再由工廠加工成珍珠半成品後出售。
原本計畫趕上東京奧運熱潮,結果碰到疫情,奧運不僅延期,還導致櫻馫興業生產的粉圓銷日受阻。
呂男發現工廠部分珍珠粉圓原料已經過期,他為了減少損失,指示員工將1公斤包裝的過期粉圓,拆開後重新改製成500公克包裝,並以包狀日為基準,重新打印賞味期限為2年,再把這批「過期」的粉圓以每公斤113元價格,出售給下游廠商,並由下游出貨至日本。
屏東縣衛生局接獲檢舉,2022年12月會同檢調單位到工廠搜索,當場在廠區發現36公噸過期珍珠粉圓原料,並根據出貨紀錄,發現從2022年5月至11月間,已出貨27公噸過期粉圓至日本,獲利至少318萬餘元。
雄檢當時偵辦時,呂男否認改標,但檢調傳訊呂男公司會計、員工等人作證,多人指證呂男公司本就有在經營粉圓生產,且指示員工將過期的大包裝粉圓拆裝後,以小包裝出口至日本,偵結依違反食安法將呂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呂男仍否認改標,稱他自行檢驗粉圓,有效日期應為30個月即2年半,且依日本廠商要求,沸水烹煮完後以低溫急速冷凍,事後輸出至日本已全數銷售完畢,都未發生食品安全問題。
但法官認為,即便日本是已包裝後2年作為賞味期限,但呂男仍無法提出實驗鑑定資料佐證,因此該批粉圓應從製造日期起算2年作為有效期,呂卻仍將已過期粉圓改標後出售,出口粉圓「至少」逾有效日期1月至7月以上。
法官綜合事證後,認定呂男違反食安法罪嫌重大,依販賣逾有效日期食品罪判刑8月;櫻馫興業則科罰金60萬元,犯罪所得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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