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警涉幫詐團查個資昨羈押禁見 警同仁:已有前例
新北市三重警分局慈福派出所李姓員警,涉嫌幫詐團查詢民眾車籍個資,這月24日上午被北市刑大帶回查辦,檢察官複訊於昨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消息傳回,李員同事表示,已有前例可循,不覺得驚訝。
據了解,李姓員警警專32期畢業,畢業後分發至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服務,從警9年的他,做事還算認真,會主動積極查案績效不錯。李與同仁間相處算融洽,不過有時候處事較情緒化、遇特殊事情較為激進。
員警私下說,李員不止一次查詢他人個資,且已有前例可循,這次疑似幫詐團查詢個資遭羈押禁見,他並不會感到驚訝。
2021年2月李在新北市淡水警分局水碓派出所服務期間,因不滿前女友分手後與林男交往,竟利用職務之便,在派出所內使用公務桌上型電腦、M-Police行動載具裝置。
李先盜用淡水警分局偵查隊警員陳憬霖帳號、密碼以及用其個人帳號、密碼,登入智慧分析決策支援系統(AI)、車籍資訊系統(TA2)、M-Police系統,蒐集林男個人資料。
並於同年同月25日1時許,手拿鐵鎚潛入林男位於新北市淡水區社區住處地下5樓停車場,敲擊林男座車,毀損林男車前擋風玻璃、右後車窗及右後照鏡致車損。後遭警內部查出李員在上述公用電腦有查詢紀錄,發覺有異調查送辦。
案經法院審理,李員因一時失慮,觸犯刑責,惟犯後已坦承犯行,並與被害人達成調解,犯後也知所悔悟。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規定,併予宣告緩刑3 年。他也因此於同年調往三重警分局警備隊列管,不久再調至慈福派出所服務至今。
沒想到,日前台北地檢署偵辦詐欺集團查出案外案,李員疑似協助詐團查詢民眾車籍等個資,警在詐團成員手機發現民眾車籍等個資截圖照片,循線查出李員涉案。本月24日上午8時許北檢指揮北市刑大會同新北市警察局督察室,前往慈福所蒐扣證物,帶回李等5人查辦,檢察官複訊後,4警請回,李員涉嫌重大檢察官於昨天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
對此,三重警分局昨晚對外發出聲明表示,依警察人員人事條例,將李員報請停職處分,調整服務單位配合後續司法調查,另將視偵審結果將涉案員警,列為汰除對象,追究相關人員考核監督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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