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死者來賺錢太缺德!板殯火化場技工集體收賄 21人判刑
俗稱板殯的新北市殯儀館火化場21名技工,在兼任領班席尊德帶頭並分配工作下,自2020年2月至2023年1月間,涉嫌收受殯葬業者每具遺體500到2000元現金,以配合特定時辰、火化過程更加快速細心或骨骼完整,集體收賄共3053萬餘元。新北地方法院基於涉案技工均認罪並繳回犯罪所得,依不違背職務收賄罪,各判處21人1年11月至2年不等徒刑,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須另向公庫支付5到30萬不等。
這次遭判刑的板殯火化場技工,包括席尊德、林永在、許順發、簡志興、許詠凱、沈奇明、黃得益、施信榮、吳仲義、林宗輝、楊家豪、江長財、黃孟晨、高志誠、傅承暉、江明翰、張秉程、鄧晙廷、宋勵杰、林井、田盛燐共21人。涉案技工採工作涵蓋火化爐具操作、棺木進爐、撿骨入甕等所有火化場相關工作。
判決指出,涉案21名技工明知依「新北市公立殯儀館設施及服務收費標準」,在新北市火化場辦理遺體火化僅需依收費標準繳納規費,費用已包括火化後撿骨裝罐,無須再繳納任何費用,仍接受殯葬業者在火化許可證內夾入500至2000元不等現金或直接交付,或登記遺體火化數量按月統計,以求細心挑出骨灰雜質、加快火化速度、挑選特定時辰火化、使火化後頭骨更具完整性、協助密封骨灰罐及火化遺體相關事宜。
涉案21名技工,由席尊德等人作為窗口,在火化表單上註記已交付賄賂的殯葬業者,並統計收賄件數計算當日收賄金額,將賄款暫放於休息區公用置物櫃內茶葉罐,或操爐區辦公桌抽屜內和變電箱中的工作手套內,待當日下班後,將賄款工作結束後,再將賄款統一交給席男或代班同事鎖入個人鐵櫃集中保管,21人分別收賄25萬至202.9萬不等。
至於涉嫌行賄上述21名技工的謝姓、游姓、林姓、陳姓、古姓、賴姓、王姓、蘇姓、藍姓、邱姓、呂姓、曾姓、江姓、丁姓、駱姓、黃姓等和其他殯葬業者,則由檢察官另案偵辦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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