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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認證!中時被說「收中國鉅額補助」 提告吞敗
中國時報不滿台灣基進2022年間在臉書、官網發文,寫道「必須正視中國影響力滲入台灣媒體的問題,例如旺旺三中(中天、中視、中時)集團過去收受中國鉅額補助款...」等文字,提損害賠償訴訟,要求該黨與首任黨主席陳奕齊連帶賠償100萬元、刪文並刊登澄清啟事,一審敗訴。中時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
中時主張未收受中共任何補助款,或為中共宣傳,台灣基進在發表爭議言論前未盡合理查證義務,致一般民眾將誤會,認為已侵害商譽,因此提告。
台灣基進援引高院2022年度上字第867號民事判決,指中時掌握媒體公器,有廣泛影響力,隸屬於旺旺集團;另依北院2022年度訴字第3375號民事判決,主張言論與事實相符,沒有不法。
北院認為,台灣基進發表文章是行使言論自由,文章中的言論已涉及中時身為第四權的平面新聞媒體在社會生活上整體評價及可信賴性,確牽涉中時的商譽權,但發文的目的是呼籲台灣主管機關嚴審台灣蘋果日報媒體交易案,避免第四權落入中國資金背景的買家或受中國影響力干預,涉及公眾事務領域事項,公益論辯的貢獻度極高,中時的商譽權保障相對於台灣基進黨的言論自由應為相當程度退讓。
北院認為台灣基進、陳奕齊的言論經合理查證,客觀上可合理相信其言論內容真實,不具違法性,判中時敗訴。
中時不服,上訴高等法院,高院今維持一審見解,判上訴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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