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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男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 酒測值超標...被扣車法辦
49歲趙姓男子日前騎微型電動二輪車上路,行經文山區景隆街19巷時,巡邏員警發現他左後照鏡破損攔停,一盤查才發現他渾身酒氣,依法對他酒測,他酒測值每公升0.27毫克,明顯超標,警詢後被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當場禁止駕駛、移置保管車輛。
警方指出,微型電動二輪車屬於慢車的一種,需年滿14歲才能駕駛,騎乘時務必戴安全帽,不可附載人員或改裝車輛,也不可以酒駕,又因是以電力為主之交通工具,若吐氣酒精濃度檢測超過法定標準值,除了會被依道交條例第73條製單舉發外,也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
警方呼籲,酒後切勿騎乘任何動力交通工具,因飲酒會影響駕駛人判斷能力與協調性,進而增加發生事故風險,若有飲酒應尋求代駕或搭乘大眾交通等方式,避免駕車造成自身危害及其他用路人安全。
警方也說,微型電動二輪車過去不用掛牌,但2022年11月30日起正式納管,有2年的緩衝期,到今年11月30日,2年領牌寬限期到期,車主必須期限內完成保險及掛牌手續,逾期未依規定領用牌照者,將依道交條例第71-1條規定,處以1200元至3600元罰鍰,並禁止行駛;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將當場移置保管,未經型式審驗合格的車輛則會被沒入。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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