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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同居人入獄硬上16歲少女 他賠百萬換緩刑
台中1名男子和女友及其16歲女兒同住,後女友入獄剩他獨自照顧少女,他卻趁對方房間冷氣故障而同房睡時,對少女說「妳給阿伯摸,我就給妳錢。」朝她襲胸、指侵及拉手摸生殖器等逞,法院考量男子賠償少女及其母親111萬元調解成立、獲原諒,依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9月,緩刑5年,可上訴。
檢警調查,少女原和媽媽、媽媽男友同住,後來母親2023年初因案入獄服刑,後來少女房間冷氣又故障,她只好暫時和男子同睡一房,未料同年7月15日凌晨1點多,男子見少女躺在床上竟起色心,突然翻身抱住她說「妳給阿伯摸,我就給妳錢。」
少女嚇到抵抗,卻遭男子用腳扣住,還強行掀開她上衣襲胸,又不顧少女堅決反對朝她指侵得逞,甚至強拉對方手摸自己生殖器,少女則趁隙拿手機傳訊向男友求救,男友趕赴現場時,男子這才假裝要上廁所逃離。
台中地院審理時,男子均坦承不諱,被害少女也指證歷歷,並提出相關驗傷佐證,也有她當時傳訊向男友求救的對話紀錄。
法院審酌,男子犯3年以上10年以下罪,刑度不可謂不重,考量他沒有對少女施加凶殘暴力手段,犯後也坦承,並和少女及其母親以111萬元成立調解,至今也已匯款39萬元,少女事後也表示願意原諒,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予以減刑。
法院審酌,男子為逞性慾,影響少女身心,念在他賠償雙方調解、獲得原諒等一切情狀,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罪判他1年9月,緩刑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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