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貨車載木顆粒太空包散落台88釀車禍 司機害人受傷判4月
貨運曳引車司機林姓男子載運木顆粒太空包送貨時,行經台88快速道路,物品沒有捆紮牢固,載運的太空包散落路面,造成後方汽車駕駛林男閃避不及,車輛失控導致骨折、頭皮開放性開口等傷勢,提告過失傷害,屏東地院審理後,判貨運司機林男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事發在2022年12月14日凌晨,貨運曳引車司機林男先到高雄岡山區某木材工廠,將木顆粒太空包上路後,行經台88線往屏東潮州方向,本應注意汽車裝載貨物行駛時,載運貨物須穩妥,物品應捆紮牢固,堆放平穩,未料當天凌晨4點52分到5點1分之間,行經台88線東向18.1公里竹田段,載運兩包太空包掉落路中間。
當天清晨5點5分,汽車駕駛林男行經時,突然發現路中掉落木顆粒太空包閃避不及,撞上太空包後,車輛失控擦撞內側護欄再撞擊外側護欄,導致林男受傷頭皮開放性開口、第一腰椎壓迫性骨折等傷勢。
判決指出,警方觀看台88線監視器錄影內容發現,曳引車司機林男載運木顆粒太空包掉落路中間,共造成3件交通事故,汽車駕駛林男是其中第二起事故。
判決指出,考量曳引車司機林男坦承犯行,也有意願與對方調解或和解,但因賠償金額雙方有差距,未達成和解或調解,考量其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等,判林男過失傷害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一天一千元,可上訴。
警方提醒,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0條貨物掉落,可以開罰1萬2000元至1萬8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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