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衛生局前科長替廠商規避裁罰涉貪千萬元 檢方對3人提起公訴
新竹市衛生局食品藥物管理科前科長鄭舒倫涉嫌與廠商張明堂、邱信源,利用職務之便,替上千件本該受罰的案件規避處分,再從中收賄1300多萬元,新竹地檢署今對3人依貪汙、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提起公訴,另外6名行賄廠商繳納70到150萬元給公庫獲緩起訴。
新竹地檢署檢察官翁貫育指揮法務部廉政署廉政官偵辦新竹市衛生局前科長鄭舒倫涉貪案,查出鄭舒倫從2017年3月20日到2021年1月10日擔任科長期間,負責承辦及督導轄內食品、化粧品、藥物等違規案件裁罰業務,卻與開設化粧品零售業恒安行的張明堂合謀,替本該受罰的廠商規避裁罰並從中收受賄款。
檢方指出,2020年2月到2021年1月間,有13家違規廠商所製作及委託在報紙、網路媒體、電視台刊登或宣播的產品廣告,因內容涉及誇大、易生誤解,且據民眾檢舉或其他衛生單位監錄,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藥事法、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健康食品管理法等規定,原本應裁罰1190件。
鄭舒倫卻與張明堂利用替違規廠商變更登記地或移轉管轄的方式取得管轄權,指示部分廠商將公司登記地址移至新竹市,或若被檢舉就稱廣告是委託設在新竹市的恒安行刊登,如此一來違規廣告案件管轄權就歸屬新竹市衛生局所管。
鄭舒倫再利用科長職務之便,以未合法送達、未錄案列管的方式隱匿369件行政裁處書,或以視同已裁處在案方式替違規廠商規避750件裁罰,或利用逕予結案方式替廠商規避71件裁罰,總共規避了1190件裁罰案件。
邱信源雖為恒安行的登記負責人,但實際經營的卻是張明堂,張明堂以違反健康食品管理法1件2萬元、其餘違規案件1件1萬元的處理價格,向原本應該被開罰的廠商索賄,總計收到1314萬2500元的賄款,其中鄭舒倫就分得442萬元。
專案小組在今年3月20日持法院搜索票到鄭舒倫與有關被告共16處辦公及居住地點搜索,並傳喚21人到案說明,訊後即收押鄭舒倫與張明堂,並扣押1314萬多元的犯罪所得,同時向法院聲請扣押鄭舒倫名下的不動產、第三人存款獲准。
檢方對鄭舒倫及張明堂依違法貪汙治罪條例收受賄賂、隱匿文書、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嫌提起公訴,另對張明堂及邱信源依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罪嫌提起公訴。不過行賄的6名廠商則獲緩起訴,但應向公庫支付70萬到150萬元不等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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