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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大林廠外海漏油挨罰150萬打行政訴訟 管碧玲:和解處理
台灣中油大林煉油廠2021年6月發生外海浮桶漏油案,海洋委員會因中油發生洩漏事件及事發後未及時清除油汙,同年7月裁罰100萬元及150萬元,中油不服提行政訴訟,其中100萬元罰單在2023年5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上訴,中油已繳清;針對150萬元的罰單,海委會主委管碧玲今天說,「會用和解來處理這個訴訟」。
中油大林煉油廠2021年6月22日因颱風風浪劇烈拉扯,造成外海輸油的浮蛇管產生裂隙,導致油輪在卸原油時,洩漏約50公秉原油,中油事後斥資4600萬元除汙,並賠償琉球與恆春漁民9750萬元。
海委會海洋保育署說,中油大林廠發生輸油浮蛇管破裂致原油外洩,造成海洋汙染,海保署依海洋汙染防制法開罰100萬元;案發後海保署持續監控,認為中油未及時清除油汙,再依海洋汙染防制開罰150萬元。
中油不服對海保署開罰,循序提起訴願及行政訴訟。海保署說,其中100萬元的罰單在2023年5月被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判決確定,中油已繳清罰鍰;150萬元罰單在今年6月開庭時,法官請雙方和解。
管碧玲今天上午出席中油大林廠外海浮筒漏油緊急應變實兵演習,致詞時表示,大林廠外海浮桶漏油案,與中油到現在還有司法訴訟,「我們要和解了!」與中油已取得共識,在完成行政程序後,會達成和解。
中油大林廠副廠長羅國暉說,海保署開罰150萬元,在行政訴訟中,法官希望中油與海保署能夠和解,達到雙贏,中油樂見其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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