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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之一林士傑遭槍殺身亡 台南議長賄選案準備庭臨時改期
台南議長賄選案,一審議長邱莉莉等10人均獲判無罪,檢方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原定今下午召開準備庭,未料,昨上午驚傳被告之一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身亡,台南高分院昨下午臨時通知準備庭取消,改定下月13日再行準備程序。
檢方不服上訴二審,上訴理由書外,檢方幾乎翻爛判決書內容及相關證人證詞至少3遍以上,上周才遞送高分院上訴理由補充書,其中也對林士傑部分多所著墨。
檢方提及原判決認方一峰指訴前後不一,且林士傑身為台南區漁會理事長,開設餐廳又曾經參選過議員,衡情不可能會有觸妨害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權犯行等語,若誠如方所言彼此不認識,何以經黃怡萍介紹,兩人在西港慶安宮見面,所為何事?
在議長賄選案上訴二審之際,被告之一台南市漁會理事長林士傑遭槍殺身亡,外界認對案件審理可能有所影響。
法界人士指出,依刑事訴訟法第303條,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諭知不受理之判決,包括被告死亡或被告之法人已不存續。依刑訴法中明文規定,被告死亡部分不受理,對賄選案本身不至於造成影響;相關案情部分,則會依死者過去的供詞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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