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軍新訓中心上士涉收賄17萬 洩密中共遭起訴
時任海軍新訓中心上士的陳姓男子疑遭中共情報工作人員吸收,涉嫌以手機拍攝國防上應秘密資料並洩漏給中共,收取報酬17萬元,高檢署日前依陸海空軍刑法、收賄罪嫌等起訴。
台灣高等檢察署起訴指出,陳男因積欠債務的財務壓力,自民國111年間起透過LINE、TELEGRAM等通訊軟體,並於私人放貸借款群組認識了為大陸地區蒐集情報的「業務經理張先生」等人。
起訴指出,陳男原本為取得高融資及低利息的貸款機會,多次向「張先生」發送訊息,而「張先生」則以優渥報酬利誘陳男,希望陳男提供台灣海軍機密。
陳男因迫切需要資金,為取得豐厚報酬,於111年4月至112年2月間,於屏東、宜蘭等地的軍營中,涉嫌使用手機4次拍攝國防上應秘密資料,並透過LINE、TELEGRAM等通訊軟體傳送給「張先生」等人4次,共計收取了新台幣17萬元的不法利益。
高檢署認定,陳男涉犯陸海空軍刑法交付收集軍事上應秘密電磁紀錄、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等,事證確鑿,並於今年6月24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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