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弓營區開酒趴險讓空防開天窗 上士記過汰除還想爭復職
負責台灣空域安全的空軍防空暨飛彈第794旅張姓上士,前年漢光演習期間,與多名同袍在營區喝了30幾罐啤酒爛醉,消息曝光後,張男被記2大過汰除,他不服打官司翻案,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認定為張男喝酒險讓空防開天窗,部隊懲處有理,判決駁回。可上訴。
張男在防空飛彈794旅612營任職,該營裝備天弓系列防空飛彈,負責南部政經中心防空任務。2022年7月13日,國軍進行漢光演習,張男卻在精神戰力週專案教育期間,與秦姓上士、周姓女中士等多人,在營區寢室內飲酒作樂,一行人在部隊喝的爛醉。
由於正值演習期間,又於營區飲酒,消息傳回高司單位後,部隊隨即召開評議會,認為嚴重影響軍譽,決議核予大過2次懲罰,並認為張男不適服現役,同年8月將張汰除退伍。
張男不服,提訴願也被駁回,他另打行政訴訟,主張酒攤是周女所邀,與其他連上同仁聯誼,沒有逾越男女分際,僅為單純營內飲酒,酒後又未生事,而影響軍譽或危安,被記2大過太重,處分有違反比例原則的違法,應該撤銷。
但空軍防空暨飛彈第794旅反駁,稱張男所屬單位負責我國空域立即戰備(輻射)部隊,當天在營人員都是待命人員,若因酒醉無法處置營區突發狀況,恐對國家安全產生嚴重危害,且張男等人行為經媒體報導,已嚴重影響軍譽,處兩大過合乎程序。
高高行審理後,承辦法官認為,張男服務單位,為第一線作戰之天弓飛彈防空部隊(中長程防空系統),依當年戰備輪值規定,張男任職部隊屬立即戰備部隊,如敵機飛越海峽中線,即應為追蹤監視,如有敵情當採即時應處。
法官認定,張男為待命組人員,雖非值勤戰備組,仍需接受人員管制,如遇突發狀況,應為立即處置,他卻於營區內飲酒過量達無法自主的爛醉程度,如遭遇敵軍來襲的突發狀況,在其酒醉至清醒期間,國家空防將少1員應變戰力,嚴重影響國安,部隊處罰合理,判決駁回他聲請,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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