劣!2人3公司租地堆廢棄物獲利上億 檢求刑4年8月
桃園聚全工業實際負責人鄧順安、千弘及新達利環保公司實際負責人邱福均,涉嫌對外宣稱領有廢塑膠再利用許可文件,卻將收受重達3758餘噸廢塑膠混合物,自2021年起堆置在租賃廠房及土地進行非法棄置,不法獲利上億元;桃園地檢署偵結,將鄧、邱2人及3公司依廢棄物清理法及詐欺等罪起訴,建請法院對鄧、邱具體求刑4年8月,沒收不法所得。
起訴指出,45歲鄧男為聚全工業實際負責人,43歲邱男為千弘環保及新達利環保公司實際負責人,2人均未去得中央或縣市主管機關核發的清除、處理許可文件,同時不得提供土地堆置事業廢棄物。
鄧某於2021年底向不知情的玻璃工廠負責人佯稱承租倉庫、土地裕擺放機具和車輛,承租期間自2021年12月15日至2025年2月10日止,鄧、邱利用各自的公司分別領有R-0201廢塑膠再利用許可文件,以及廢棄物清除許可文件,自同年年底起,對外聲稱可合法從事廢棄物再利用,而廣為招攬廢棄物處理業務,實則將所收集的廢棄物,堆置在租用來的廠房、土地棄置,卻未再利用及合法處理。
鄧、邱等一同向陽光城市公司、明基材料公司、益昇再利用公司3公司招攬廢棄物處理業務而謀利,以每公斤8至13元不等價格交由鄧等人的公司清運,但鄧等人卻將所收受的廢棄物堆置在租賃的楊梅區楊湖路土地上,甚至在堆置容量飽和後,又外運至另行承租的宜蘭縣冬山鄉廠房棄置。
案經保七總隊第三大隊北區中隊聯手環境部環境管理署北區環境管理中心及桃園市環境保護局深入追查,先於2022年10月7日在楊梅區楊湖路2段鄧某等人租賃的廠地發現被堆置大量廢塑膠、廢木材及廢塑膠混合物,經測量合計體積為10324.618立方公尺達3758.161公噸,若依全國一般事業廢棄物收費標準,清除及處理費用約為9865萬1726元。
後經桃園地檢署指揮偵辦,執行搜索後,查扣鄧、邱等人價值1480萬元的1輛大貨車、5輛曳引車,以及價值2050萬6359元的2棟房產、6筆土地和千弘環保公司名下帳戶內的300萬元。
檢方痛批,被告鄧、邱為謀求己身私利,向不知情玻璃工廠放置機具、塑膠原料為由租借廠房土地,實則堆置大量廢棄物,對國土環境造成嚴重破壞,參酌本案土地遭堆滿後,鄧等人又向宜蘭冬山不知情業者租廠房堆大量廢棄物,足認鄧等人等租約到期後一走了之,讓地主求償無門,且棄國土環境危害於不顧,為其等慣用犯罪模式,惡性重大,鄧某警詢及偵查供述對涉案情節推諉卸責、避重就輕,犯後態度不佳,建請對鄧、邱皆從重量處徒刑4年8月,以資儆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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