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購買山坡地逃稅未補繳外加罰款 3筆山坡地收歸國有
台北市一家開發資產管理公司,購買新北市貢寮區購買84筆山坡地,國稅局查出業者申報購購地成本灌水稅,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合計3126萬多元。張姓負責人以名下3筆貢寮山坡地擔保,但未兌現分期繳納承諾。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今天表示,這3筆土地經3拍流標,由移送的國稅機關以底價474萬元承受,收歸國有。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中正分局稽查發現台北市中正區,一家資產管理公司申報高價向第3人購買貢寮土地共84筆,藉以墊高營業成本,降低盈利逃稅,核課營利事業所得稅及罰鍰3126萬3007元,並因業者未繳納,移送行政執行署台北分署執行。
宜蘭分署說,這家資產管理公司張姓女負責人在2018間辦理分期繳納,並以名下土地為擔保,但後來未持續繳納。由於擔保土地位在貢寮,所以囑託宜蘭分署執行土地拍賣作業。
張女提供擔保的貢寮區下雙溪段坑子內128、228、229地號土地,合計1959坪,前兩次拍賣乏人問津,7月1日上午在基隆行政執行官辦公室第3次拍賣,底價共474萬元換算,每坪2420元即可到手,仍無人應買流標,移送機關聲明以底價承受,收歸國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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