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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指立院擴權監察院也遞件 「4機關」皆聲請釋憲創紀錄

國會改革法案6月26日生效,民進黨立法院黨團、行政院、總統接連聲請法規範憲法審查與暫時處分,監察院今天下午也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與律師李元德「接力」,創下四個機關針對一事件皆提釋憲的紀錄。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表示,監察調查權是憲法賦予監察院的核心職權,專屬監察院行使,「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擴大調查的規定,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的核心職權。
李俊俋指司法院釋字585號是「補充」,並非取代釋字325號,立法院調查權非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追訴,監察調查權與司法偵查權不同,立委不該再扮演檢察官或監察委員的角色,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5、47條與59條恐違反立法與監察之權力分立。李稱,未來若監察院與立法院調查結果歧異,將導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作。
李也說我國將國際人權兩公約國內法化,其中第4條規定,政府機關行使職權應避免侵害人權,但三讀修正通過的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47、48、50之1、50之2、59之3與59之4的規定,過度擴張立院調查權,欠缺行使調查權的構成要件與法律正當程序。相關條文違憲疑慮甚高。
楊昌憲今表示,監察院將靜候憲法法庭公正的處理。
上周五,憲法法庭已評決受理民進黨團聲請案,另兩案也已分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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