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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夫妻賣場偷肉 還將家中酸壞烤雞拿來調包…最後賠錢換緩刑
黃姓男子與妻子今年3月底在台南新營區賣場購物,由他把風,他妻子偷取賣場內烤紅糟五花肉、酥炸日式燒肉,還將先前購買酸壞美式烤肉雞1袋帶到賣場與新鮮貨調包,得手後藏放紙箱未結帳,經櫃台人員發現後報警,賠償8千元後調解成立,夫妻各處罰金2千且獲緩刑。
警方調查,3月25日上午11時49分許,黃男夫妻在賣場內,由妻子徒手竊取賣場內烤紅糟五花肉3塊,分別為131元、73元、124元、酥炸日式燒肉1塊、135元及將先前所購買不明效期酸壞美式烤肉雞1袋,調包賣場內新鮮美式烤肉雞1袋、278元,黃男則在旁把風。
得手後,兩人將贓物藏放在1只紙箱內放入推車,通過收銀台時,僅就推車內其他商品結帳,故意漏未將紙箱內贓物取出結帳,欲離開收銀台時,櫃台人員發現後上前攔阻並報警。
夫妻兩人於警詢及偵查中均承認犯行,與店家經理於警詢時證述情節大致相符,並有交易明細、新營分局搜索扣押筆錄、贓物認領保管單、現場監視錄影器影像光碟及影像畫面等資料佐證,事證明確。
兩人因一時疏忽而觸法,事後將竊取財物返還商家,雙方調解成立,且已賠償店家8000元,店家並表示同意給予2人緩刑機會。
台南地院指出,2人不思以正途獲取生活所需,竟以竊盜方式,不法牟取本案財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觀念,危害社會治安,所為實不足取。惟念及2人犯罪後均坦承犯行,犯後態度良好,且與店家成立調解,並賠償其損害,法官認夫妻2人共同犯竊盜罪,各處罰金2000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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