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網紅律師所長夥同行洩密詐團 警衝事務所抓人
台中檢警去年破獲黃姓男子為首的詐騙集團案件,數波偵搜行動發現,黃等人用來溝通聯繫的Telegram軟體中有「集團幹部群」,其中律師陪偵涉案被告的「案件紀錄表」,表內書有偵查細節,檢警追查,發現該批資料是由廣受媒體採訪的陳姓律師事務所所長與紀姓同業所洩漏,專案小組在去年10月間搜索事務所,帶回陳等2人,陳坦認涉案,強調「真心懺悔」,檢方訊後請回,近日依違反個資法、洩密等罪嫌起訴。
台中市刑大七隊等單位,在去年間偵辦黃姓男子(38歲)為首的詐騙機房案,由檢察官戴旻諺指揮偵辦,去年9月至12月間逐波搜索,陸續帶回黃等涉案6人,查出黃等人是詐騙旅居在美國、加拿大的大陸華僑,甚至黃為加強共犯的英文能力,還找來國立大學畢業的陳姓共犯(33歲)擔任英文老師,每晚教學。
此案搜索時,有共犯為避免犯罪事證曝光,從大樓窗戶丟下手機,但都被檢警蒐證掌握,因此陸續有陳姓男子等4名共犯被羈押,專案小組經數位手機採證發現,詹姓女幹部有在通訊軟體Telegram的「集團幹部群」,而該群組竟然有偵辦案件的細節,包括「車子被掌握了,盡量不要碰面」、「往外丟東西(手機),滅證嫌疑」等語。
專案小組調查發現,其中甚至有共犯間聘請律師的暗語「打去說『財務長』介紹,律師就知道了」等語,懷疑律師在接受此案被告委任期間,有將偵查內容,洩漏給當時尚未落網的黃姓金主知悉。
專案小組追查,此案是陳姓律師事務所長(38歲),透過旗下受雇律師接受多名涉案被告委任後,由旗下律師將陪偵內容,製作成「案件紀錄表」回報給他之後,陳在傳送給黃,掌握共犯的偵查細節;另外紀姓律師(44歲)雖非陳事務所旗下,但也受此案被告的委託,紀一樣會把陪偵內容,傳送給陳,再由陳轉傳給黃。
專案小組在去年10月底時由檢察官帶隊搜索陳、紀的事務所抓人,陳坦認涉案,強調是「初犯,且全心懺悔」,不過紀過去就曾因洩密給詐騙集團,前年間才被判刑8月,紀則否認犯行,檢方在本月6日偵結,依洩密、違反個資等罪,起訴陳、紀兩名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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