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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情局軍官假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傳授作弊秘訣…貪汙罪判刑
軍情局去年6月爆出貪汙案,時任中校蘇薪名,蘇薪名設計資訊APP,營造蒐情情資假象,還傳授同事「作弊秘訣」,夥同資深女上校江芳瑜、男中校徐之心等人詐領獎金,不法所得約1640萬餘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依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判刑,其中女上校江芳瑜判處5年11月徒刑,褫奪公權5年。
全案起源於,2018年起至2023年間,任軍職均近20餘年的上校蘇永玲,負責對大陸地區情報工作的組織布建及情蒐任務,接受中校蘇薪名提供的假情報人員等資訊,提報梁方、陳姓、林姓等虛假的陸籍人員,營造假對話紀錄等不實情資,多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法院一審依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判處蘇永玲應執行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蘇薪名應執行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
據悉,軍情局蘇薪名長期績效表現突出,吸引不同單位同事注目,但情報人員採單線作業,情報工作總是諱莫如深,只能私下請教如何蒐集情報、增進工作質量;蘇薪名用他的資訊專長設計APP,營造蒐情情資假象,還傳授同事「作弊秘訣」瞞天過海詐領獎金,宛如隨意掏空國家財庫。
士林地檢署去年破天荒指揮搜索軍情局,從蘇永玲、蘇薪名案件中,再追出蘇薪名涉以相同手法犯案,2016年至2023年間,夥同資深女上校江芳瑜及男中校徐之心,共同詐領獎金,不法金額超過1千萬元,且部分已透過不知情第三人帳戶洗錢。
士林地院今宣判,蘇薪名等人,犯貪汙治罪條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女上校江芳瑜,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5年11月,褫奪公權5年,扣案569萬餘元沒收。男中校徐之心,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判處2年8月,褫奪公權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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