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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寶媽照顧4月嬰窒息亡 法官:責任重大、過程辛苦判緩刑
新竹28歲陳姓3寶媽全職照顧4個月大的兒子,去年某日餵完奶後,將兒子平躺放在雙人床上,導致男嬰掉落至床邊與堆置物品之間空隙又嗆奶,加上玩偶獨角獸貼在臉上,最終窒息送醫不治。法官認為,陳女當時照顧3名未成年子女,責任重大且過程辛苦,加上男嬰父親也到庭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最終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月,緩刑2年。
判決書指出,陳女去年某日下午5時20分餵兒子喝完牛奶後,將兒子平躺放在女兒臥室雙人床上,晚間7時許查看後便離開臥室,8點多再去查看時,發現兒子側躺在雙人床與衛生紙間的床邊間隙中、獨角獸填充玩偶在臉上,其背部朝衛生紙,一隻腳在床邊間隙中、一隻腳在床上,已無呼吸,送醫急救無效。
法官認為,陳女未將新生兒安放專屬嬰兒床,而是將男嬰平躺安放在臥室雙人床上,且床上堆置填充玩具、毛毯、枕頭等鬆軟物品,雙人床又與旁邊衛生紙存有間隙,加上陳女離開臥室,使男嬰處於無法隨時照看其生理現象之風險狀態,造成外呼吸道阻塞及奶狀物吸入導致窒息。
法官審酌,陳女為男嬰生母,負責全天照顧,卻因疏忽而導致兒子死亡,犯罪所生危害重大且無可彌補。然而,陳女當時自身照顧3名未成年子女,責任重大且過程辛苦,因過失而導致憾事發生,自身亦承受喪子之極大傷痛;男嬰生父亦到庭請求法院從輕量刑,最後依過失致死罪判刑5月,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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