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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檢捲律師詐團勾結 黃國昌轟桃檢「包庇護航」遭打臉
台北地檢署日前偵辦律師涉嫌洩密給詐騙集團,15名涉案律師經由律師鄭鴻威等人派案擔任詐團軍師,其中桃園地檢署女檢察官遭爆替律師男友出謀策劃加入。今立委黃國昌質疑桃園地檢署未切實查辦,桃檢則回應已分案查辦。
黃國昌今爆料,律師充當詐團「軍師」詐騙案件,一名涉案律師朱一品的女友、桃檢檢察官吳亞芝,不但鼓勵男友加入詐騙集團,還擔任相關案件「公訴蒞庭檢察官」,在蒞庭期間對累犯加重隻字不提,結果桃檢僅移付評鑑,沒追究刑事責任,並質疑其男友擔任詐團車手的辯護律師,2人嚴重違反利益迴避。
只不過,黃國昌在記者會中所指車手案為桃檢偵結、桃院判決,當時的辯護律師是朱一品、法院審理公訴是吳亞芝。據了解,朱一品僅在偵查中陪偵,便解除委任;該案在法院審理時,朱「並未受被告委任」。
此外,案件在桃園地院的審查中心開庭,據悉許姓詐團車手第三次才到庭,並在當時認罪,過程僅訊問程序事項,由桃院審查中心改簡式審判程序,是不用開庭的,最終由法官直接判刑,因此和黃國昌的指控並不符合。
而黃國昌所指的「累犯」,據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認為要執行完畢的「前案」罪質與本案起訴之罪罪質相同,及被告刑罰反應力薄弱,才構成累犯,否則違反「一事不再理」原則;據指出本件許姓詐團車手執行完畢的前案是「公共危險」酒駕,以現今法院審判實務上不構成累犯。
針對黃國昌控訴,桃園地檢署回應,法務部已在12日責成高檢署查處,當日高檢署便指派主任檢察官、檢察官至本署調查。桃檢強調,吳姓檢察官是否涉有刑事不法,已在12日另行分案偵辦,必秉公處理,嚴正執法,絕不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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