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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斐娟臉書稱他是「愛情騙子」 劉建國求償敗訴再釋憲...結果曝光
立法委員劉建國不滿節目主持人陳斐娟在臉書PO文指「劉建國是愛情騙子」預告節目內容,提告向陳斐娟求償50萬元、刊登道歉啟事並刪除臉書文章,最高法院判決劉建國最終敗訴確定;劉建國不服聲請裁判憲法審查,憲法法庭裁定不受理。
劉建國主張,陳斐娟是三立電視「54新觀點」節目主持人,2017年10月5日下午6時許邀請李婉鈺擔任節目來賓,訪問李婉鈺與他之間感情內幕;陳斐娟錄完節目後,擅自在臉書粉絲專頁公開PO文「獨爆:劉建國其實是愛情騙子」,已侵害他的名譽權,要求陳斐娟賠償50萬元,並刊登道歉啟事、刪除貼文。
最高法院去年10月判決劉建國敗訴,劉聲請裁判憲法審查,主張確定裁判沒有審酌陳斐娟的言論是事實陳述或評論、相關言論作為節目預告內容,是否應僅限於來賓錄影時所述,而不包括來賓錄影前所談而未播出者、他的感情私事與公共利益是否有關、言論的可能文義範圍等。
劉建國認為相關法律見解具有原則重要性,確定裁判卻未漏未審酌,而程序駁回他的上訴,侵害他受憲法保障的訴訟權、名譽人格權,而聲請裁判憲法審查。
憲法法庭由大法官許志雄、楊惠欽、陳忠五審查,認為劉建國只憑主觀意見,爭執最高法院裁定的見解適當與否,認定最高法院裁定違憲,卻沒有具體闡明裁判適用的法律解釋,有何誤認或忽略憲法基本權利的重要意義和關聯性,或違反通常情況下所理解的憲法價值等牴觸憲法情形,因此一致決裁定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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