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高雄男深夜騎車...3個月後再遇他 這次酒測0.41直接上警車
高雄48歲黃姓男子3月底才因酒後騎乘電動滑板車,遭警製單舉發,沒想到,前天再因酒後騎微型電動二輪車,因酒測值達每公升0.45毫克,直接坐上警車法辦,距離上次開罰,短短不到3個月再犯,尤其還是同一名員警逮獲,員警記憶猶新直說,上回還有你女友在場,「酒後真的別碰車!」
鼓山分局指出,黃男在今年03月31日於明誠四路與美術東六街口,因酒後駕乘電動滑板車遭龍華所查獲,當時酒測值未達刑事罰標準,僅遭製單舉發。
而前天深夜1時許,黃男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行經鼓山區博愛二路時,因未戴安全帽遭警攔下,黃男渾身酒氣,坦承剛喝半瓶啤酒就被攔查,而當黃男脫下安全帽與警對視時,隨即發現對方2個多月前才見到,員警猛然想起黃男才因酒後駕乘電動滑板車遭自己查獲。
黃男說,晚間與好友KTV唱歌,過程中有飲酒,結束後分頭離去;黃心存僥倖沒請代駕幫忙直接上路,只是這回腳下的不是電動滑板車,而是微型電動二輪車,半瓶酒就酒測值超標,只好乖乖坐上警車送辦。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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