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亂打119了 苗栗今年最高罰1萬元
苗栗縣今年發生5件亂打119事件,其中,頭份市一名疑似酒醉男子2分鐘連續無故狂打5通,依消防法開罰1萬元,另名造橋鄉男子疑似酒醉,2周濫叫救護車17次,收費3200元,縣府消防局將加強宣導,減少排擠到正常報案及勤務。
縣議員徐筱菁關心119資源遭濫用問題,最近在縣議會質詢指出,部分民眾酒醉、牙痛、酒醉等狀況,就亂打119,有時甚至造成救護車空跑,要求消防局開罰嚇阻,並加強宣導,119救災救護資源用在最需要的地方。
消防局長匡夢麟表示,民眾119報案,有時非緊急性,例如肚子痛、頭痛、牙痛等,可以自行就醫,卻打119叫救護車,消防人員基於不怕一萬、只怕萬一,通常還會受理,且行為人辯稱原來有急病,到了醫院就比較好了,也很難舉證,開罰有難度。
消防局統計,今年有5件亂打119成案,其中,頭份市一名疑似酒醉男子2分鐘連續無故狂打5通,消防局會同警方依消防法開罰1萬元,最高可以罰到15萬元,另例通霄鎮一名5歲男童玩大人手機,報案發生火災,消防局循線查出男童打的119電話,通知家長告誡男童。
此外,造橋鄉一名疑似酒醉男子6天內分別以肚子痛、肢體無力等原因,使用119救護車達10次,醫院檢傷3級4次、4、5級6次,依「苗栗縣消防救護車
收費執行要點」收費1600元,開單後,男子仍持續濫用救護車,1周內送醫9次,其中醫院檢傷4、5級7次,再開罰1600元;另有苑裡鎮一名疑似酒醉男子2天內使用救護車3次,且經醫院檢傷為4、5級者,開罰1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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