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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警幫「小蜜蜂」查欠款車...訴苦「我家人都生病」降2級改敘
警員邱巍任職新北市新莊分局頭前派出所期間,與銀行欠款車輛協尋服務業者楊濬紳、吳俞霏勾結,利用M-Police載具等查詢車牌或車身號碼,再傳給2業者,士林地檢署因辦案查扣楊的手機,東窗事發。邱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遭起訴,士林地院判他1年10月徒刑,緩刑5年,支付公庫60萬元確定。新北市政府將邱送懲,懲戒法院判降2級改敘。
實務上,銀行若要找欠債車或權利車,通常委託俗稱的「小蜜蜂」的協尋司機幫忙抓車。
邱巍現為新北市警交通警察大隊警員,先前任職頭前派出所,2019年3月17日至2021年1月12日間與楊濬紳、吳俞霏合作,違法蒐集、利用民眾個人資料,幫兩人找出欠款車、車主身分證統一編號、住居所。刑事部分邱雖獲緩刑確定,但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認為他違失情節重大,後由新北市長侯友宜代表市府將邱移付懲戒。
懲戒法院審理時,邱巍坦承錯誤,表示他2年多來時時反省,並請律師積極聯繫被害人洽談和解、致歉,已與能聯繫上的被害人、告訴人5人達成和解。他說父親罹重病,母親長期勞動脊椎變形,太太和小孩身體狀況都不是很好,他是家庭唯一經濟支柱,請求從輕處分,讓他繼續「為國家服務」。
懲戒法院認為邱巍非法蒐集個資,導致政府信譽、民眾對警察職務的信賴受損,為維持公務紀律,自有懲戒必要。懲戒法院批評邱身為警察,卻未能誠信、謹慎執行公務,還假借職務上機會侵犯被害人資訊隱私權,損害機關形象、政府信譽,考量他與被害人和解,態度堪稱良好,判降2級改敘。本件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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