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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吃黑?賣帳戶被判刑6月 詐團偽造法院執行命令公文騙他9萬
基隆市一名20多歲男子,因提供銀行帳戶給詐騙集團使用,基隆地檢署依涉嫌詐欺、洗錢等罪提起公訴,法院判刑6月,但他收到詐騙集團假冒的基隆地院執行命令公文,被騙匯款9萬元。基隆地檢署表示,判決確定後通知執行是地檢署寄發,而非法院。通知繳納易科罰金等均須本人辦理繳納,不會郵寄文件提供帳號請民眾匯款,請民眾不要受騙。
被詐騙男子昨天到基隆地檢署為民服務中心,他表示其因涉犯詐欺、洗錢等罪經地檢署提起公訴,他近日收到「基隆地院」的通知,該公文寫著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他已依據該通知提供的帳號匯入9萬現金,剩下一半希望地檢署准予分期繳納。
但基隆地檢署一看他提供的通知命令,發現根本就是偽造的,且十分粗糙,沒有任何官防、印章,還有錯字,只是一般A4的影印紙,上面寫著「基隆地方法院執行命令,公訴人為台灣基隆地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寫男子姓名。假公文告知被害人被判有期徒刑6月,如易科罰金合併為18萬「園」,誘騙匯易科罰金款款。
基隆地檢署查出男子所涉詐欺、洗錢等案件法院剛判決,但尚未確定,詐欺集團偽造法院通知讓民眾誤信,將現金匯入人頭帳戶而遭詐騙。但為何詐團會有男子相關資料,且得知他被判刑,地檢也覺得可疑,不排除是否黑吃黑的可能性。
基隆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陳照世表示,判決確定後通知執行是由地檢署寄發,而非法院。地檢署通知繳納緩起訴處分金、罰金或易科罰金,均須本人親洽地檢署執行科辦理繳納,地檢署不會以郵寄文件提供帳號請民眾匯款,請民眾切勿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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