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幫詐團藏300萬 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80萬交保
檢方漏夜複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諭知石育恩80萬交保、楊濟宇40萬交保、鄭彧歆請回。
2023年間,鄭鴻威等人與詐欺集團合作,律師涉嫌利用陪偵機會,洩漏偵查秘密給詐騙集團首腦,檢方於13日偵結律師洩密案並起訴18人。
開庭時,檢方根據卷證資料指控,鄭鴻威曾把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法官石育恩辦公室內,鄭鴻威若交保將會影響後續查緝。檢方偵辦律師洩密案時,獲悉石育恩與鄭鴻威間有聯繫,今年3月間廉政署報請北檢指揮,分案偵辦。
鄭鴻威開庭時回應,他跟石育恩是老朋友,石擔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他有買房想法,請石幫忙找認識的代銷及建商,因需要一筆工程款,才會給石一筆現金,與本案無關。台北地方法院裁定,鄭和助理林佳毅均再延長羈押禁見3個月。
橋頭地院法官自律委員會已於16日,對石育恩所涉爭議行為做出決議,建請請求法官評鑑委員會評鑑。
據了解,石育恩擔任法官之前,涉嫌替洩密案的律師轉交約10萬元款項,對此,石有主動寫報告此事;後來,石育恩擔任法官時,鄭鴻威曾將一筆約300萬元現金,放置在石位於橋頭地院辦公室;此外,石育恩究竟是否有將款項轉交給鄭鴻威家人等疑點,檢廉調均查明中。
北檢18日指揮廉政署及調查局,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等罪嫌,執行搜索橋頭地院石育恩的辦公室座位及宿舍、鄭彧歆住居所、楊濟宇住居所及律師事務所等8處,檢廉以犯罪嫌疑人身分約談石育恩、鄭彧歆及楊濟宇。
檢方訊後,依涉嫌洗錢防制條例及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嫌,諭知石育恩80萬交保、楊濟宇40萬交保、鄭彧歆請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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