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白替詐團律師轉交10萬元 橋院法官陷洗錢案外案風暴
替詐團辯護的鄭鴻威律師昨因涉洩密遭台北地檢署起訴,當移審至台北法院召開羈押庭時,檢提及鄭暗藏300萬元贓款,放置在橋頭地方法院法官石育恩的辦公室內,此外,今晚橋院證實,今年3月間,石就曾主動報告轉交律師費給涉案律師,全案如今陷入滾雪球風暴,對於石接連爆出爭議行為,橋院聲明,依法已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
北檢昨天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洩密、洗錢等罪,起訴鄭鴻威等16名律師、鄭的法務助理林佳毅與會計師李昊承,起訴書指出,鄭去年加入連柏瑋所屬「銀河車隊–美國」犯罪集團,負責處理車手遭檢警查緝後相關法律事務,由鄭派案給律師,替車手安排辯護人,扮演詐團軍師。
律師黃耕鴻和楊雅涵去年共同擔任車手辯護人時,黃無故竊錄偵查庭開庭過程不公開活動,傳送錄音檔給楊雅涵,疑在陪偵過程監視車手是否供出上游成員,掌握筆錄內容,供詐團風險管控、調派人力維持運作。
昨天全案移審北院羈押庭時,檢指控,鄭暗藏300萬元贓款在同窗好友的法院辦公室內,但鄭當庭反駁,辯稱這筆錢是請石物色預售屋的「工程款」,未涉及不法;橋頭地院當晚聲明,是自媒體報導甫知悉石法官收受現金,並放置辦公室一事,已進行內部自清調查。
今晚再爆震撼彈,洗錢洩密案的涉案律師楊雅涵與黃耕鴻曾透過LINE聯繫,為不讓自詐團收受的10萬元費用,因存入銀行被檢方查出,楊請託好友石育恩將錢帶到台北,避免留下不法金流紀錄。
對此,橋院今天稍晚證實,於今年3月間,石法官曾主動向院方報告,在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以前,曾代朋友轉交律師費10萬元給涉案律師,院方接獲報告後,隨即著手調查,連同查得可能涉及不當查詢資料的調查結果,併提供予司法院政風處,再輾轉提供給廉政署參辦。
不過,有媒體質疑院方早已知悉石疑涉入洗錢案,對外態度卻是避重就輕;對此,橋院再次聲明,石法官收受現金並放置辦公室,是在媒體揭露後才獲知,並後續調查,至於石法官所涉爭議行為,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送交自律委員會審議。
【中央社高雄14日電】
律師鄭鴻威涉嫌為詐騙集團辯護時洩密遭訴,被控有一筆現金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橋院指出,石姓法官涉及爭議行為,依各級法院法官自律實施辦法,送自律委員會審議。
橋頭地方法院晚上新聞稿指出,石姓法官3月間曾主動向院方報告,在尚未分發至橋院擔任法官前,曾代朋友轉交律師費給涉嫌洩漏偵查中筆錄內容等資料的律師。
院方接獲報告後著手調查報告事項,並連同查得可能涉及不當查詢資料調查結果,一併提供給司法院政風處,再轉提供給廉政署參辦。
橋院表示,昨天自報導得知石姓法官疑收受現金並放置辦公室,目前正調查中。截至今天下午4時仍尚未收到台北地方檢察署發函正式公文說明。
律師鄭鴻威昨天移審台北地方法院,檢察官庭訊指出,鄭鴻威涉嫌將一筆款項藏在橋頭地院石姓法官辦公室。鄭鴻威則表示,與石姓法官是老朋友,對方任公職前曾在建設公司上班,當時自己正好有買房想法,先拿一筆現金給石姓法官,與案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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