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屏東機場外環道轎車撞水泥護欄!車子付之一炬 駕駛逃生不及慘死

影/F.I.R陳建寧挨告「覺得莫名其妙」 反勸詹雯婷好好面對司法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指控前團員、音樂人陳建寧在老東家華研國際履約保證書偽簽她的姓名,控告陳建寧偽造文書,陳建寧反控詹女誣告,檢察官起訴詹雯婷。台北地方法院今開庭傳喚陳建寧作證,庭後陳建寧受訪指出,被詹雯婷告偽造文書,「我們也覺得莫名其妙」。

陳建寧指出,謝謝法院還他們公道,偽造文書案經過3、4年纏訟,法院判定他們不起訴定讞(應為檢方處分不起訴確定),詹雯婷自訴也被駁回,他今天到法院的目的是因為他是證人,也因為詹雯婷誣告他和華研偽造文書,「我們也覺得莫名其妙」,所以詹雯婷被檢察官提起公訴罪,所以他今天是用證人身分還原事實。

他說,至於詹雯婷為什麼要誣告,那就要請法院去處理,希望詹雯婷能好好面對司法,他個人當然是基於過去情誼,也不能說什麼,也希望詹雯婷能好好的、能一起面對未來,那因為是公訴罪,他如今也沒辦法做任何的處置,現在告訴主體是檢察官,而不是他個人。

至於媒體提問兩人今日是否有對話,並認為詹雯婷情緒不是太穩定;陳建寧說,「她一直都是這樣子」,兩人今日沒有對到話,而他就是還原事實而已,當年的事實很簡單,他和詹雯婷、阿沁3個人一起簽到華研,那詹雯婷事後因有自己的發展,就拋棄他們和華研唱片,而他們也都同意,但詹雯婷離開以後卻反告,他也覺得莫名其妙,還好筆跡鑑定、科學鑑定都出來認定是詹雯婷本人親簽的,也還他清白,接下來就希望詹雯婷好好面對司法。

F.I.R.原由主唱「Faye」詹雯婷、吉他手「REAL」阿沁(本名黃漢青)、鍵盤手「IAN」陳建寧組成,2004年靠電視劇「鬥魚」片尾曲「Lydia」走紅。

詹雯婷退團後,F.I.R.找來新主唱「Lydia」韓睿再出發,不過詹雯婷指控陳建寧在華研國際的履約保證書等文件上偽簽自己的姓名,控告陳建寧、華研董事長呂燕清、總經理何燕玲偽造文書罪,陳建寧也反控詹雯婷誣告。

台北地檢署2021年處分雙方不起訴,但高檢署發回重查,檢方偵辦認為,依筆跡鑑定,履約保證書確由詹雯婷所親簽,卻對陳建寧提告偽造文書,依誣告罪嫌起訴詹雯婷,陳建寧確定獲不起訴。

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開庭,法院今傳陳建寧出庭作證。記者林孟潔/攝影
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開庭,法院今傳陳建寧出庭作證。記者林孟潔/攝影
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開庭,法院傳陳建寧(圖)出庭作證。記者蘇健忠/攝影
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開庭,法院傳陳建寧(圖)出庭作證。記者蘇健忠/攝影
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開庭,法院傳陳建寧(圖)出庭作證。記者蘇健忠/攝影
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開庭,法院傳陳建寧(圖)出庭作證。記者蘇健忠/攝影

偽造文書 履約保證 檢察官

延伸閱讀

F.I.R前主唱詹雯婷法庭合體陳建寧 哽咽指控「我的簽名是被偽造了」

F.I.R. Faye詹雯婷與恩師陳建寧對簿公堂 鬧翻內幕全曝光

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涉誣告案 與陳建寧在法院「合體」

師徒將合體?F.I.R.前主唱詹雯婷涉誣告案 法院今傳陳建寧出庭作證

相關新聞

檢抓綠能蟑螂 揪4軍官涉收賄

空軍四名現、退役軍士官涉勾結具黑道背景陳姓男子,向某綠能廠商收賄,護航在營區設「陽光屋頂」。彰化地檢署搜索約談廿九人依貪...

影/宥勝涉猥褻案今審理 手上拿文件夾...步入高院前未回應

藝人宥勝被控8年前跨坐、強吻女助理,涉強制猥褻罪,宥勝先否認犯罪後認罪,表達願與被害人和解,不過被害人拒絕。台北地院認為...

買未成年性影像 黃子佼判8月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人性影像,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黃偵查時認罪,審判又翻供,檢方具體求刑七到九月...

黃子佼持有少女性影像不認罪!稱「未來一片黯淡」 今判8月罰10萬

藝人黃子佼無故持有未成年性影像,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罪起訴,他一下子認罪、一下不認,檢察官認黃延遲訴訟,具體求...

誆賣演唱會票詐騙20萬 男判刑10月

廿九歲陳姓男子利用知名歌手泰勒絲(Taylor Swift)、BLACKPINK成員Lisa舉辦演唱會,透過臉書謊稱手中...

清潔員幫友運垃圾 涉貪起訴

新北市清潔隊員鄭姓男子明知吳姓友人未依規定購買、使用專用垃圾袋,仍替其清運垃圾卅五袋,節省九四五元;兩人被檢舉送辦,士林...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