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玩具鈔票詐17歲少女援交 男子加10倍奉還又被判刑1年
桃園市曾姓男子在網路結識17歲女網友,議定以兩萬元進行性交易,兩人到汽車旅館完事後,少女收到紅包帶回家打開一看竟是22張玩具鈔票,氣得報警。曾男被依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的性交行為罪移送偵辦,判處有期徒刑1年,罰金3萬元,緩刑兩年,支付20萬元被害少女。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曾男去年8月間透過網路通訊軟體結識被害少女,聊天一段時日,曾男聲稱願意以兩萬元援交,少女同意後,9月間曾男駕車從桃園市南下彰化市到某超商門口載少女,就近前往一間汽車旅館進行性交易。
兩人完事後,曾男駕駛載少女回到約定見面的超商,下車前給少女一個紅包,交代她回家再打開,未料少女回家打開看竟是22張玩具鈔票,不甘被騙當晚報案指控曾男性侵。
判決書指出,曾男到案認票,且在檢察官審判外達成協商之合意,檢察官聲請改依協商程序,法院依涉犯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刑法、刑事訴訟法,判處曾男有期徒刑1年,併科罰金3萬元,緩刑二年,並應向被害人支付2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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