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7司法機關通緝 男子見警棄車狂奔仍被逮
黃姓男子遭7個司法機關通緝,日前被彰化警方發現,隨即棄車橫越馬路狂奔,員警一路緊追,最後男子跑到空地揮手喊「不跑了」,警方依詐欺罪等多項罪嫌移送檢方偵辦。
彰化縣警察局員林分局偵查隊長李旺興今天指出,日前偵辦詐欺等刑事案件,發現黃姓男子涉有重嫌,且遭台中地方法院、台南地方法院、彰化地方法院、台中地方檢察署、彰化地方檢察署、嘉義地方檢察署及台南地方檢察署等7個司法機關通緝在案。
李旺興表示,近日偵查隊小隊長執勤中發現黃男乘坐友人自小客車在員林市區閒晃,隨即通報攔截圍捕;大批警力趁此車停紅綠燈時上前圍捕,犯嫌見狀棄車拔腿狂奔,在1處空地被查緝歸案。
警方依刑法詐欺罪、傷害、搶奪、洗錢防制法及組織犯罪條例,將黃姓男子移送彰化地檢署偵辦並接續執行刑期。
員林分局長吳詠傑透過新聞稿表示,秉持「犯罪零容忍」執法態度,民眾若遇相關可疑人、事,請立即撥打110或派出所電話,警民合作共同防範宵小,打擊犯罪。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