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男花200萬走私620隻印度星龜意圖牟利 獲判緩刑
高雄市張姓男子以新台幣200萬元走私620隻保育類印度星龜被逮,到案後坦承犯行,台灣高雄地方法院審酌犯後態度良好,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判刑1年,緩刑3年,全案仍可上訴。
法院審理時,指張姓男子罔顧政府大力宣導保育野生動物用心,竟為圖日後販售牟利,未經主管機關同意非法輸入珍貴稀有印度星龜。
法官認為張姓男子無視運送過程中,每隻有情生命可能傷亡風險,但念在犯後坦承犯行,依非法輸入、買賣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刑1年,緩刑3年,並須支付公庫30萬元,提供60小時義務勞務,接受法治教育2場次。
根據台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起訴書,張姓男子透過綽號「金牛」男子居間聯繫,以200萬元從國外購買600隻「印度星龜」,賣家基於船隻運輸過程可能損耗,再多給張姓男子20隻。
張姓男子去年在高雄前鎮漁港附近載回620隻烏龜到左營區住處飼養,經2個多月培育,發現烏龜狀態不佳、2隻死亡,決定退貨。
檢方說,張姓男子再與「金牛」聯繫後,去年9月23日晚間7時許載印度星龜到約定退貨地點時,遭海洋委員會海巡署人員查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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