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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兩條人命我賠得起」強掐傳播妹脖子性侵 酒吧老闆判刑4年半
經營酒吧楊姓男子3年前邀傳播妹到新北市一間汽車街旅館飲酒歡唱後,酒後一時色心大發,不顧傳播妹意願,強掐脖子硬上得逞,犯後矢口否認犯行,未與受害傳播妹達成和解及賠償損害,新北地院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經營酒吧楊姓男子(33歲)2021年6月底約一對情侶檔朋友並花錢找來一名傳播妹陪酒助興,四人前往新北市一間汽車街旅館飲酒歡唱,該對情侶檔朋友因喝多先行去,僅剩楊男與傳播妹二人共處一室。
「我不做S的。」楊因酒後一時色心大發,不顧傳播妹一再表態及抗拒,動手強掐脖子並出言恫嚇,「一兩條人命我還賠得起,頂多就是把妳弄死在這裡。」強行扯下傳播妹黑色短褲裙硬上得逞。
傳播妹遭侵犯後,當場打電話向媽媽哭訴,楊男聞言才嚇到並跟傳播妹道歉,還表示願意賠償3萬元,傳播妹趕緊趁機逃離汽車旅館,經過一天沉澱心情,下定決心報警。
新北地院法官考量楊男到案後矢口否認犯行,且未與受害傳播妹達成和解及賠償損害,日前依強制性交罪,判刑4年6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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