懶得換尿布竟綁3歲兒陰莖 單親父判2年6月刑定讞
莊姓男子離婚後獨自照顧3歲大的兒子,因懶得換尿布,竟拿線繩綑綁兒子陰莖,幼兒園老師發現男童陰莖瘀傷腫脹,通報高雄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判莊2年6月徒刑,二審維持原判決,最高法院駁回莊上訴定讞。
莊因毒品、過失傷害、肇事逃逸等案服刑,2020年1月出獄,向已分居的妻子接回3歲兒子照顧,妻子偶爾探視。
同年4月20日,男童到幼稚園上課,老師換尿布發現陰莖瘀傷,社工帶男童驗傷,醫師診斷陰莖從根部起瘀青腫脹,傷勢延伸整個下體,推測是外物或外力造成,應是繩子或橡皮筋束縛。
男童疑因缺乏照顧而有發展遲緩現象,無法清楚回答是被誰弄傷。社工詢問莊姓男子,他聲稱外出買毒品,找兩名友人到家裡照顧兒子,懷疑是友人拿繩子、橡皮筋綁兒子下體。檢方不採信,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起訴。
雄院審理時,莊仍否認施虐,律師指莊與兒子感情很好,不可能做這種事。生母出庭稱,案發前幾天探視兒子、包尿布時,莊說「那兩包尿布用完,就不會幫你買尿布」,她懷疑前夫見兒子尿褲子,而用繩子綁陰莖;社工稱,莊剛接回兒子時感情親暱,案發當天男童一直抱住社工,不敢看父親,恐懼明顯。
雄院認定莊僅為幫兒子「戒尿布」,拿線繩綁下體,導致兒子到了5歲仍不像同齡男童具勃起生理反應,17歲前要接受定期追蹤檢查,手段殘暴且極其危險,犯後態度不佳,判他2年6月徒刑。
莊不服一審判決而上訴。高雄高分院認為,社工曾表示莊在社工詢問男童傷勢時,反覆說是小孩自己抓傷的,後來還動怒、拿安全帽作勢打人罵「不然妳是要怎樣?」莊的舉止不合常理,甚為可疑。
高雄高分院認為男童的傷勢沒完全復原,需要持續追蹤,而莊始終否認犯行,沒有反省之意,判2年6月徒刑妥適。最高法院認同二審見解,駁回上訴確定。
★《聯合新聞網》關心你:遇到家暴事件,請打113保護專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