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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疑蔣萬安與im.B案關係人曾搭肩合照 顏若芳挨告妨害名譽獲不起訴
民進黨台北市議員顏若芳去年議會質詢指控,台北市長蔣萬安與im.B吸金案關係人陳正修合照,懷疑兩人關係。陳正修否認,提告顏若芳涉嫌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8日偵結,檢方認定顏的言論屬於可受公評之事,地方議員質詢言論受言論免責權保障,處分不起訴。
去年檢方偵辦的im.B吸金案,顏若芳去年5月22日在台北市議會質詢蔣萬安時,指稱馥康生醫董事長的陳正修是im.B主嫌之一;顏同日也在臉書粉專發文表示,「蔣萬安也有跟主嫌之一陳正修合照」與「為什麼會與詐騙主嫌搭肩合照」等語,並在文中張貼陳正修照片。
陳正修認為,顏若芳的指控不實,已毀損他的名譽及社會評價,提告顏涉犯公然侮辱、加重誹謗。
顏若芳向檢方具狀堅決否認有加重誹謗犯行。她認為,當時媒體報導提及陳正修常替曾耀鋒出謀策劃、主持飯局、廣邀政治人物參與,塑造曾耀鋒政商背景雄厚形象,取信民眾投資,她所言與公共利益有關,而非謾罵。
檢方認定,地方議員質詢言論受言論免責權保障,而且顏若芳的臉書貼文及議會質詢內容相同,貼文均有照片及媒體報導等資料,屬於依個人價值判斷對可受公評之事表達意見及評論,難與誹謗相繩,顏獲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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